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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社区获得性肺炎如何合理用药,看最新基层指南怎么说?

      成人社区获得性肺炎(CAP)是指在医院外罹患的肺实质(含肺泡壁,即广义上的肺间质)炎症,包括具有明确潜伏期的病原体感染在入院后于潜伏期内发病的肺炎。《成人社区获得性肺炎基层合理用药指南》对CAP治疗药物的合理应用进行了详细的介绍。本文摘录了各个药物的用药目的、用法用量。药物禁忌证、不良反应、规格、药代动力学、详细使用方法、药物相互作用等信息,请见指南全文。文末附有指南下载链接。



药物治疗原则



(一)抗感染治疗
 
CAP治疗需根据患者病情严重度、治疗场所、年龄、基础疾病等决定初始抗感染药物的使用。具体治疗方案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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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治疗
 
1. 氧疗与呼吸支持:对有高碳酸血症风险患者,在获得血气结果前,血氧饱和度宜维持在88%~92%。
 
2. 咳嗽、咳痰处理:如果以干咳为主,可酌情使用镇咳药物,如右美沙芬等。痰量过多或有脓痰时,患者可能会发生咳痰不畅,需要促进痰液咳出,可予以氨溴索等祛痰药物,以降低痰液黏稠度,有利于排痰。具体治疗药物见表2。
 
3. 发热处理:体温过高时可采用物理降温或使用解热退热药物。具体治疗药物见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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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疗程
 
抗感染治疗一般于退热2~3 d且主要呼吸道症状明显改善后停药,不可以肺部阴影吸收程度作为停用抗菌药物的指征。通常轻、中度CAP患者疗程5~7 d。
 
非典型病原体治疗反应较慢者疗程延长至10~14 d。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克雷伯菌属或厌氧菌等容易导致肺组织坏死,抗菌药物疗程可延长至14~21 d。
 

治疗药物

抗感染药物




(一)阿莫西林/克拉维酸
 
1. 用药目的:适用于肺炎链球菌等其他敏感菌引起的CAP的治疗。
 
2. 用法和用量:以阿莫西林克拉维酸总量计。
 (1)成人: 
①口服:625 mg(4∶1)/次、2 次/d,或375 mg(2∶1)/次、3次/d;感染较重者,1 000 mg(7∶1)/次、2次/d,或625 mg(4∶1)/次、3次/d。
②静脉:1 200 mg/次、3~4次/d。 
(2)特殊人群用药: 
➤ 老年人根据肾功能情况相应调整剂量; 
➤ 脐带血中浓度为母体血药浓度的1/4~1/3,不建议孕妇使用;本品可分泌入乳汁,哺乳期妇女慎用或用药期间暂停哺乳。 
➤ 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肌酐清除率(Ccr)调整剂量或给药间隔(以静脉给药为例):Ccr>30 ml/min时无需调整;Ccr 为10~30 ml / min 时,初始1 200 mg/次,随后600 mg/次、2 次/d;Ccr<10 ml/min时,初始1200 mg/次,随后600 mg/次、1次/d;阿莫西林可被血液透析清除,需在透析后补充600 mg。
 
(二)头孢曲松
 
1. 用药目的:适用于肺炎链球菌等其他敏感菌引起的CAP的治疗。
 
2. 用法和用量
 (1)肌内和静脉给药:每24小时1.0~2.0g或每12小时0.5~1.0 g。每日最大剂量4.0 g。
(2)特殊人群用药:
①老年患者:除非老年患者有重度肾功能和肝功能损害,应用头孢曲松一般不需调整剂量。
②肾功能损伤患者:肾功能衰竭患者,药物中毒的风险增加。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
10ml/min时,每日使用剂量少于2.0 g时,不需做剂量调整。血液透析清除头孢曲松的量不多,透析后无需增补剂量。
③肝功能损伤患者:慢性肝病患者使用头孢曲松时无需调整剂量。严重肝损害或肝硬化患者应调整剂量。
④孕期和哺乳期妇女使用需权衡利弊。

(三)阿奇霉素
 
1. 用药目的:适用于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以及肺炎支原体等非典型病原体所致的CAP的治疗。
 
2. 用法和用量:口服,饭前1 h或饭后2 h服用。整片吞服。

(1)成人:口服,常用量第1日,0.5 g顿服,第2~5日,0.25 g/d顿服;或0.5g/d顿服,连服3 d。

(2)特殊人群用药:老年人无需调整剂量;妊娠期须权衡利弊,只有在明确需要使用阿奇霉素的情况下才能在妊娠期给药;权衡药物对于婴儿的潜在获益和风险后,才可在哺乳期妇女中使用本品。

(四)左氧氟沙星
 
1. 用药目的:适用于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肺炎支原体等非典型病原体所致的CAP 的治疗。
 
2. 用法与用量:
 (1)口服:0.4 g/d分2次服,或0.5 g/d顿服,疗程7~14 d。
 (2)缓慢静脉滴注治疗剂量及疗程同口服,根据病情需要,可先予静脉滴注,继以口服左氧氟沙星的序贯疗法,需注意左氧氟沙星的注射剂只供缓慢静脉滴注,不可快速静脉输注,也不可用作肌内注射。每0.2克左氧氟沙星静脉滴注时间不少于60 min。国外左氧氟沙星的用法与用量(口服与静脉给药剂量相同)如下:CAP,0.5 g/次、1次/d,疗程7~14 d。
 
(3)特殊人群用药:老年人须慎用,应用时需根据肾功能调整剂量。肾功能减退者根据Ccr调整剂量或间隔时间:Ccr≥50 ml/min 时,无需调整剂量;Ccr<50 ml/min时需调整口服和静脉给药剂量。
 
(五)莫西沙星
 
1. 用药目的:适用于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肺炎克雷伯菌、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CAP的治疗。
 
2. 用法用量:
(1)成人:口服及静脉给药剂量相同,剂量均为0.4 g/次、1次/d。治疗社区获得性肺炎的疗程为7~14d。
(2)特殊人群用药:老年人慎用,一般无需调整剂量;肾功能减退者无需调整剂量;血液透析和持续腹膜无需调整剂量;中、轻度肝功能损害者无需调整剂量。
 
(六)多西环素
 
1. 用药目的:主要用于支原体或衣原体等非典型病原体引起的CAP的治疗。
 
2. 用法和用量

(1)成人:细菌性感染,第1日总量100mg、每12 小时1 次;继以100~200 mg/次、1 次/d,或50~100 mg/次、每12小时1次。

(2)特殊人群用药:美国FDA 妊娠期用药安全性分级为口服给药D。哺乳期妇女应避免使用。肾功能损害者可应用多西环素,无需调整剂量。
 

祛痰药



(一)氨溴索


 
1. 用药目的:适用于伴有痰液分泌异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性、慢性支气管肺疾病的祛痰治疗。
 
2. 用法和用量
 (1)成人:急性疾病或者慢性疾病的初始治疗,30~60 mg/次、2~3次/d。如需长期服用,14 d后剂量可减半。餐后服。
(2)特殊人群用药:老年患者可按推荐剂量服用。肝、肾功能受损者应咨询医生后才可使用。妊娠(3个月后)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二) 乙酰半胱氨酸
 
1. 用药目的:用于痰液黏稠引起的咳痰困难。
 
2. 用法与用量:
 (1)成人:口服,0.2 g/次、2~3 次/d。泡腾片:0.6 g/次、1~2次/d,用半杯温开水溶解,最好在晚上服用。
 (2)特殊人群用药:
 ①老年人用药无特殊。
②有胃溃疡或胃溃疡病史者,慎用。
③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只有在非常必要时,权衡利弊后才可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三)羧甲司坦
 
1. 用药目的:用于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者的祛痰治疗。
 
2. 用法和用量:
(1)片剂:0.25~0.50 g/次、3次/d。
(2)口服溶液剂:0.2~0.5 g(10ml)/次、3次/d。
(3)特殊人群用药:妊娠期、哺乳期妇女慎用;消化道溃疡者慎用。
 

镇咳药


(一)右美沙芬
 
1. 用药目的:主要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干咳的止咳。
 
2. 用法用量:
 (1)成人:片剂、糖浆剂、颗粒剂,15~30 mg/次、3~4 次/d;缓释片剂,30 mg/次、2 次/d,不可掰碎服用。
 (2)特殊人群用药:妊娠前3个月内和哺乳期的妇女禁用。哮喘患者、多痰患者、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二)喷托维林


1. 用药目的: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干咳的止咳。
 
2. 用法和用量

(1)成人:口服,25 mg/次、3~4次/d。

(2)特殊人群用药:妊娠和哺乳期妇女用药经验不足,必须使用时,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解热镇痛类药物




(一)对乙酰氨基酚
 
1. 用药目的:用于成人CAP引起的发热、头痛、肌肉痛等。
 
2. 用法和用量:
 (1)成人:
 ①口服:退热镇痛,0.3~0.6 g/次,每4小时1次,或4次/d,一日量不宜超过2.0 g。退热疗程一般不超过3 d。
②肌内注射:0.15~0.20 g/次,不宜长期应用,退热疗程不超过3 d。
 (2)特殊人群用药: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药物相互作用:应用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或解痉药(如颠茄)的患者,长期应用对乙酰氨基酚可致肝损害。对乙酰氨基酚与氯霉素同服,可增强后者的毒性。长期服用对乙酰氨基酚可增强抗凝药的抗凝作用。与齐多夫定合用会增加二者毒性。
 
(二)吲哚美辛

1. 用药目的:用于高热的对症解热,可迅速大幅度短暂退热。
 
2. 用法与用量
 (1)成人:直肠给药,50~100 mg/次、1次/d。一日剂量不宜超过200 mg。
(2)特殊人群用药:老年患者慎用。哺乳期妇女禁用。


以上内容摘自:中华医学会,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中华医学会杂志社,中华医学会全科医学分会,中华医学会《中华全科医师杂志》编辑委员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用药指南编写专家组,  成人社区获得性肺炎基层合理用药指南[J],中华全科医师杂志.2020,19(9):783-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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