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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通知要求:规范论著引用,反对“合作互引用”、“审稿拉引用”、“花钱买引用”等情形

近日,针对不合理、不规范的引用行为,中国科学院道德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规范论著引用的通知》,这份通知的发布时间为11月4日。

这份通知对规范论著引用提出要求,在引用他人论著时,应遵从合理引用、规范引用的原则,反对“合作互引用”、“抱大腿蹭引用”、“审稿拉引用”、“花钱买引用”、“先外后内博引用”等情形。在评价学术成果时,应以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聚焦解决重大科学问题和“卡脖子”问题,强化国际评估和代表作水平,而不仅仅将论文及其被引情况作为主要指标。
不选择对不熟悉的研究领域的成果进行引用,不在不了解研究内容或进展的情况下进行引用,利益相关者之间不进行非必要的引用不依靠学术地位强行要求他人引用,不为抬高引用量而进行不合理的引用。
中科院将秉持“零容忍”态度,对不合理、不规范的论著引用行为进行调查,并按照《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定(试行)》第二条相关规定,认定不规范的论文引用行为是科研失信行为。
下面是从中国科学院某研究所官网检索到的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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