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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各省市海归福利政策盘点

各大城市留学人员落户政策

北京

1. 在国外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出国前已获得国内博士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等访问研究。

2. 出国留学一年以上。
满365天以护照出入境记录为准,目前的政策是留学期间去其他国家旅游的时间不扣除;留学期间回国是要扣除的;学业结束后第一次回国护照上的入境时间为准。

3. 学成回国两年内通过在京用人单位(在留服有备案)提交申请材料。

4. 年龄45周岁(含)以下。

5. 出国前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注意:不要为了不断社保而去找一家单位挂社保。曾有同学出国期间一直在挂靠社保,导致无法办理落户。

6. 回国后,与在京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并按要求缴纳北京市社会保险。

7. 留学人员的个人信息须与留学期间一致。

8. 赴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学习的人员,参照留学人员条件办理。

上海

1. 学历学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
  
(2)在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参照“双一流”建设高校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内非“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
  
(3)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学士学位。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赴国(境)外高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做访问学者等满1年。
  
(5)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但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

2. 回国后2年内来上海并持续在上海工作,与上海市相关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按规定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
3.符合1(1)-(4)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符合1(5)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1.5倍,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4.留学回国人员应为单位紧缺急需并发挥重要作用、需长期使用的人才,与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合同有效期在2年及以上,且自网上受理之日起有效期在3个月及以上(如合同约定有试用期的,需完成试用期后方可申报);派遣人员原则上不属于申办范围。
5.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6.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  
7.无刑事犯罪记录等不宜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的情形。

广州

1. 适用范围
(1)在国(境)外院校获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已办妥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手续,并在广州市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或在个体工商户工作、在广州创办市属企业或设立个体工商户的留学回国人员;
  
(2)持有《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的国(境)外进修、访问学者、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

2. 年龄要求
(1)在国(境)外院校获得学士学位的留学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2)在国(境)外院校获得硕士学位或具有海外硕士研究生学历的留学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3)在国(境)外院校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留学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
  
3. 社保要求
(1)获得国(境)外硕士及硕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申办时须在本市引进单位有社保缴费记录(五险同参,无需连续6个月);
  
获得国(境)外本科学位的留学人员,在择业期(本科生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开始算起两年内)申办时须在本市引进单位有社保缴费记录(五险同参),在择业期外的申办时须在本市市属用人单位有连续6个月的的社保缴费记录(五险同参且引进单位有参保记录);

(2)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如存在补缴情形的,不视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3)社会保险费缴纳单位应与实际用工单位一致(劳务派遣除外);

(4)获海外本科学位、在择业期外的留学人员,社保不再要求在同一单位连续缴费,但需在本市市属用人单位有连续6个月的缴费记录且引进单位有参保记录;

(5)所在单位参加市社保的,申请人无须提供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留服中心自行核查;所在单位参加省社保的,提供省社保缴费记录。

深圳

1. 在国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在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或学习一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等进修人员。

 
2. 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 取得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杭州

留学回国人员(指赴国外攻读学历学位,或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做访问学者或博士后研究,且连续在外一年以上,但未在国(境)外入籍、定居的人员)原籍为杭州市或回国后在杭工作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可申请办理落户。
  
在海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含中外合作办学),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苏州

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南京

在南京就业或创业,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
 

成都

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未取得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的留学回国人员;或在国内取得中级以上职称或学士及其以上学位,并在海外学习或进修1年以上且未取得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到成都市工作的回国人员。
 

留学生购买免税车政策
 
根据政策规定,凡在国外正规大学注册学习毕业以及进修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留学人员,在其免税限量内可用现汇购买免税国产小汽车一辆。

免税部分
减免进口零部件海关关税;
免缴车辆购置税(约为购车价10%)。
 
免税车型
经海关批准的国内定点汽车生产企业的车型均可办理免税购车,大部分合资品牌国产车型已进入免税清单。原装进口车型及不在免税范围内的其他国产车型不享受此免税政策。

申请免税条件
以学习和进修为目的,在国外正规大学、学院、科研机构求学、攻读学位、进修业务或从事科学研究及进行学术交流一学年以上。(留学期间实际在外总时间达到270天以上) ;

完成学业后两年内回国,自首次入境日起未超过一年。
 

更多福利

北京
1. 政府提供10万元企业开办费;
2. 提供短期周转性住所;
3. 获得北京市“特聘专家”称号的人士可以获得100万奖励; 
4. 可购买一辆免税车。

上海
1. 优秀人才可获得最高50万元资助金;
2. 浦东创业者可申请15万元创业资金;
3. 可购买一辆免税车。

广州
1. 留学回国人员购买自用小汽车可享受免税优惠;
2. 创业培训补贴每人最高2500元;
3. 一次性创业资助5000元;
4. 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个人最高20万元;
5. 留学人员的项目向科委申报,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启动资金补助;
6. 留学人员以广州作为专利申请地址申请海外专利,可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资助,每年50个,每个最高10万元;
7. 黄埔区:落户黄埔并工作满一年的本科生可获2万补贴,硕士3万,博士5万;
南沙区:本科生2万元,硕士研究生4万元,博士研究生6万元。

深圳
1. 生活补贴:本科15000元/人,硕士25000元/人,博士30000元/人(据最新消息,深圳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对2021年9月1日及之后新引进人才不再受理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
2. 可购买一辆免税车;
3. 未成年子女入托、入中小学就读免费,优先申请,并可以报考市、区重点中学的高中部;
4. 可申请租用市、区政府提供的安居房和留学生公寓。

杭州
1. 硕士每人补贴3万元,博士每人补贴5万元;
2. 对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在杭创新创业的重点项目、优秀项目和启动项目,经评审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和3-20万元资助,特别项目给予100-500万元奖励;
3. 可购买一辆免税车;
4. 入选“521人才计划”的入选者,提供80万元人民币的安家补助,并提供购买一套不低于120平方米的人才专项住房;
5. 给予创业者最高500万元银行贷款的全额贴息。

苏州
1. 根据创业项目的规模和进度,给予100~40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
2. 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并免除3年租金;
3. 可购买一辆免税车。

南京
1. 最高1000万元科研成果产业化配套资金;
2. 可购买一辆免税车;
3. 最高200万住房补助。

武汉
1. 两年内免征所得税;
2. 第三至第五年减按7.5%征收所得税;
3. 五年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4. 可购买一辆免税车;
5. 择优给予5万-100万不等住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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