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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允许博士后等高层次人才直接申报正高或副高职称

近日,山东省人社厅印发《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把制度创新贯穿到职称评审各环节、全过程,对职称评审主体、适用对象、评审程序、参与各方权利义务等逐一作出规范,为我省职称评审工作铸好了“新标尺”。


过去,职称评审大多集中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和自由职业者参加职称评审,或多或少地存在“隐形”门槛,一些限制条件把很多人挡在了门外。为此,《实施办法》坚持“同等对待、一视同仁”,打破身份、档案、所有制等限制,鼓励非公经济组织和自由职业者在内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在遵守宪法和法律,符合职称标准条件的前提下,都可参加职称评审,民营企业和自由职业者评职称不再“无感”“无门”。


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允许持有“山东惠才卡”、博士后等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直接申报正高或副高职称;从省外国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直接参加相应职称评审。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分类评价的原则,针对不同职业、岗位、层次人才,分别建立评价标准,努力把最优秀的人才用最合适的标准评出来。比如,基础研究领域,以同行学术评价为主,注重研究成果质量以及社会影响力;科技成果转化领域,重点关注知识价值和市场评价,注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评价过程中,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等“四唯”倾向,将评价标准重点归纳为品德、能力和业绩三个方面。具体标准更加注重考核工作绩效、创新成果,增加技术创新、专利发明、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决策咨询、公共服务等评价指标的权重。


规范再造评审服务流程。全面推行职称电子证书,申报材料凡是通过法定证照、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或者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能够办理的,不得要求申报人员额外提供证明材料。依托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推动职称政策、标准、结果等信息网上公开,职称申报、审核、评审、公示、备案等网上办理,职称电子证书网上发放,实现网上服务“一条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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