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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论证设立公共卫生大学

日前,教育部官网公布了对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在国家层面设立公共卫生大学的建议,教育部在答复中提到,建立中国公共卫生大学或公共卫生学院事项未纳入“十三五”高校设置规划。


下一步,教育部将在研究制定“十四五”高校设置规划时,充分吸收关于设立公共卫生大学或学院的建议,组织专家围绕学校建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论证后,再统筹考虑和系统谋划。


答复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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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提案》收悉,现就涉及教育部业务部分答复如下:


教育部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工作,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多层次、多类型的公共卫生人才培养体系,为国家公共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


一、关于强化公共卫生学院设置的建议

全国共有155所高校设置公共卫生教育教学或科研组织机构,其中设置了公共卫生学院的高校88所,培养了大批高素质公共卫生人才。

一是加大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力度。近年来,全国公共卫生专业布点数量和招生数量稳步增长。2019年,全国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专业年招收本、硕、博医学生共1.64万人,其中120所高校开设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本科专业,年招生1.13万人;96所高校开展硕士研究生教育,年招收4450余人;36所高校开展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招收680人。与2012年相比,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本科专业布点数增长31.9%、招生规模增长了44.9%;硕士研究生学位授权点增加29.7%、招生规模增长了96.9%;博士研究生学位授权点增加20%,招生规模增长了89.9%。

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学科专业建设。2019年,教育部认定了21个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和一批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突出示范效应,引领带动全国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专业建设水平的整体提升。同时在“双一流”建设中给予大力支持,积极支持“双一流”建设高校建设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在137所“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已有26所设有公共卫生学院,支持北京大学和华中科技大学将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纳入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

三是加强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培养工作。教育部加强医教协同,不断强化公共卫生与临床复合人才培养。探索研究生阶段复合型公共卫生人才培养模式,推动培养单位深化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与公共卫生学科相融通的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多学科背景的公共卫生师资队伍建设,将医学检测、医学救治、健康护理、营养支持、卫生应急、卫生监督执法、医疗信息分析、健康咨询、心理疏导等纳入培养内容,多学科交叉培养现代公共卫生事业所需要的复合型人才。支持培养单位试点“医学+MPH”双学位项目,鼓励全日制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学等医科研究生兼修MPH,培养医防结合复合型人才。

2020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医学教育发展作出全面部署。教育部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加快高水平公共卫生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依托高水平大学布局建设一批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把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计划作为公共卫生研究生教育的主体培养计划,创立发展公共卫生博士专业学位教育,开展多学科背景下的公共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加大高层次专业人才供给,将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相关学科专业纳入“国家关键领域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招生计划”支持范围,增加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数量,在“十四五”期间持续扩大培养规模。同时将继续开展复合型公共卫生人才培模式改革,支持有关单位选拔临床医学等学科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兼修公共卫生专业硕士(MPH)学位,培养更多兼具公共卫生与临床专业能力的复合型拔尖人才。


二、关于在国家层面设立公共卫生大学的建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促进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增强高等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2017年2月印发的《教育部关于“十三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十三五”高校设置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措施,对“十三五”高校设置工作进行了整体部署。按照《意见》要求,各省份应在逐校明确存量高校办学定位、服务面向、主要学科专业布局和办学规模的基础上,根据优化结构、补充短板原则科学制定本地区“十三五”高校设置规划,并报教育部备案,作为“十三五”时期高校设置工作的基本依据。“十三五”时期高校的设立、分立、合并和变更等相关事项,均须严格按照规划有序实施。建立中国公共卫生大学或公共卫生学院事项未纳入“十三五”高校设置规划。

下一步,教育部将在研究制定“十四五”高校设置规划时,充分吸收关于设立公共卫生大学或学院的建议,组织专家围绕学校建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论证后,再统筹考虑和系统谋划。


三、关于完善公共卫生课程体系的建议

一是优化公共卫生专业课程体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明确要求:预防医学专业学生毕业后要具有从事常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监测人群健康相关状况,预防控制疾病和健康危害事件,执行公共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卫生标准,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研究和实施公共卫生策略与措施的能力,要了解全球公共卫生状况,了解各类国际卫生组织和著名非政府组织的工作领域及其内容;同时课程计划中必须安排适量的心理学、医学伦理学、社会学、法学、管理学、卫生法律法规等人文社会科学课程,以适应预防医学的发展和公共卫生服务的需求;必须安排预防医学基础课程、专业课程,适当安排卫生政策与公共卫生管理相关课程。

二是加强公共卫生实践教学。要求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必须有集中性实践环节,包括在有资质的教学医院进行临床见习与临床实习,以及在公共卫生机构见习、社区和公共卫生现场实践与服务。

三是加强面向全体医学生的公共卫生教育。《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中临床医学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明确要求:学生应掌握传染病的发生、发展以及传播的基本规律,掌握常见传染病的防治原则;同时要求在课程计划中必须安排公共卫生课程,培养学生的预防战略和公共卫生意识,使其掌握群体保健的知识和技能。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明确要求:学生要熟悉预防医学知识,了解常见传染病的发生、发展、传播的基本规律和防治原则。


教育部将进一步强化预防医学本科专业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强化对医学生的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传染病防控知识等教育,加强医学院校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医院的医教研合作。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教育部

2020年11月19日


来源:教育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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